毛姆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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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毛姆 《毛姆读书心得》—
谈论小说名著的部分和《巨匠与杰作》重叠。
剩下讨论小说艺术和哲学的部分非常有趣。毛姆小说中的角色常常具有强烈的哲学气质,像《刀锋》中拉里、《人生的枷锁》中的菲利普,颇有毛姆为自己灵魂作自画像的意味。
书中最后关于哲学的部分,有一段很有趣。毛姆说,罗素令他不胜钦慕,写的东西清晰优美令人心旷神怡,但罗素可能不是一个明确方向的向导,他的心智游移不定,就像一个建筑师,当你想有一所房子时,他先劝你用砖头来造;接着又向你提出种种理由来证明为什么应该用石头而不是砖头来造;而当你同意应该用石头来造后,他又提出同样充足的理由向你证明,唯一可用的材料是钢筋混凝土。最后,你连头顶上的一个顶篷也没有盖起来。
我想,这可以作为罗素《哲学问题》一书的神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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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读,你就是你所读的书的最后评判者,其价值如何就由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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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以为,享受就是不道德。享受本身是件好事,享受就是享受,只是它会造成不同后果,所以有些方式的享受,对有理智的人来说是不可取的。享受也不一定是庸俗的和满足肉欲的。过去的有识之士就已发现,理性的享受和愉悦,是最完美、最持久的。养成读书的习惯确实使人受用无穷。很少有什么娱乐,能让在你过了中年之后还会从中感到满足;除了玩单人纸牌、解象棋残局和填字谜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游戏,你可以单独玩而不需要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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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读书习惯,也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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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本引人人胜的侦探小说再加一只热水袋,确实可以使任何人对最严重的感冒满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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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还是随你自己的兴趣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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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边总有一本诗集,兴之所至就读上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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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能的知道自己的兴趣所在,而且会像猎狗追逐狐狸一样寻觅它。有时因为作者的过错,读者会迷失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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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就像我们在一条街上走,总觉得有趣的东西都在街的那一边,我们自己这一边的东西都是平淡无奇的,所以要我们说自己的经历,我们都会说得平淡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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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到18岁就把莫泊桑最好的小说全都读了。那时,我自己也正好开始写起小说来,所以很自然地就把他的短篇小说当作自己的范本。除了莫泊桑,我再也找不到更好的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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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或者短篇小说中的心理学,就是用一个人的外部生活来显示他的内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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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想法在当时法国人的头脑中十分普遍,就是认为:一个男人若碰到一个40岁以下的女人,就得和她上床,好像这是一个男人应尽的义务似的。莫泊桑的人物都沉湎于肉欲并以此为荣。他们就像有些人那样,饱着肚子还吃鱼子酱,原因就是鱼子酱价格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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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他们甚至会把明显的错误也说成是含有深刻的意义的,把一些态度公正的读者弄得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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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的小说都是好小说。撇开叙述技巧不谈,故事本身就趣味盎然,在餐桌上讲讲是很吸引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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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用的词句多么别扭,讲法多么平淡,你只要把《羊脂球》里的故事讲出来,人家照样听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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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并不以哲学家自居,这是他聪明的地方,因为他发的议论大多庸俗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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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物往往轮廓分明,各有各的性格特征,而且全都富有生气。只是,他们缺少复杂性,尤其缺少我们在人身上常看到的那些不确定的神秘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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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赏他,证明你很有鉴赏力;不喜欢他,就等于承认自己是外行,是凡夫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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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开叙述技巧不谈,就是要你虚构出一个有趣的故事来,也是一件极难的事,需要有这方面的天赋,单凭苦思冥想是想不出来的。契诃夫固然才智超人,但就是缺少这方面的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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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把他的一篇短篇小说讲给别人听,会觉得没什么可讲的。他的短篇小说没什么故事,很平淡,甚至有点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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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只有认识到自己的短处,才能取得巨大成就,这不是歌德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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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也写普通人,但他总是力求把普通人的生活表现得富有戏剧性。他总是选择值得注意的事情,尽量从中汲取戏剧性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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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诃夫在指导苏金写作时曾这么说与小说无关的一切都要无情地抛弃。要是你在第一章里写了墙上挂着一支枪,那么到了第二或者第三章,这支枪就必须发射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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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作家都用自己的眼光看待世界,他们给你画出的是他自己的图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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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而自然,使人看不出任何雕琢的痕迹。他笔下的男人都是些影子式的人物,他们满怀空泛的美好理想,却缺乏坚强的意志,往往软弱无能、言行不一,满口豪言壮语,却从来不见其行动。他笔下的已婚女子也是一个个唉声叹气、懒懒散散、意志薄弱,她们既认为通奸是一种罪孽,同时又随随便便跟人通奸。这不是因为她们情欲难忍,甚至都不是因为她们想要通奸,而是因为她们觉得拒绝男人的通奸要求实在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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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她们生来命薄,而这些可怜的小东西却玩得那么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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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看不到他的短处、甚至对他的短处也一味地赞美,最终会有损他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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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艺术形式都是因为需要才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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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莫泊桑和契诃夫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观察生活,却从中得出了完全一致的结论。莫泊桑满足于观察人们的肉体生活,契诃夫则专注于探究人们的精神生活;然而,他们却一致认为:人是卑鄙的、愚蠢的和可怜的;生活是令人厌倦的、毫无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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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旦认识他们,便会觉得不认识他们是一种无可弥补的损失,而认识他们,则可以增加你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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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创伤,由于时间、分离和新的生活习惯,便不知不觉地痊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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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艺术家的个性才是最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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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着个滑稽的扁平鼻子,那样子好像是被人打塌的,所以你会以为他是个退休的拳击手,而不是个哲学家。他很有幽默感,而且也确实写过一本论机智的书,那本书我当时正在读,只是现在已忘记得干干净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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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把读书看作是一种需要和一种享受的人来说,哲学在各种可供阅读的重要科目中是最丰富多彩和引人入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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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剩的只有优雅、妩媚和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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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真是了不起,因为它几乎涉及人类的全部知识。它谈论宇宙,谈论上帝和永生,谈论人类的理性功能和人生的终极目的,谈论人的能力及其局限;如果有人带着这些问题在这个神秘朦胧的世界里去游历而又得不到回答的话,它就劝说他心安理得地满足于自己的无知;它教他退守为安,并且赋予他勇气。它启迪人的心智,同时也激发人的想象力。我觉得,它为业余爱好者提供了比给予专家学者还要多的冥思遐想,这样的冥思遐想趣味无穷,借此可以消闲解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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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在读它们的时候却觉得趣味盎然。其中只有黑格尔一直使我感到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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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思辨地研读,而是像看小说一样,寻求兴奋和乐趣。(我曾坦率地说过,我读小说不是为了受教育,而是为了乐趣,请读者谅解。)作为一个关心人类性格的人,我从这些不同的哲学家提供给我检验的自我表白中获得莫大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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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知道笛卡儿[3]从合理的前提得出了荒谬的结论,但他明快的笔调仍使我入迷。读他就像在湖泊里游泳,湖水是那么清澈,直见湖底;晶莹的波澜让你心旷神怡。我把初读斯宾诺莎[4]视为我生活中一次不平凡的经历,它使我充满庄严、崇高之感,就像仰望一片巍峨的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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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一遍《老实人》[7],在自己心里确立一个标准,以此检验自己是否写得像它那样流畅、那样优雅、那样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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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怀德海教授[8]的头脑是当今从事哲学研究的人当中最灵敏的。我只是觉得可惜,他为什么就没有想到,应该把自己的思想尽量表达得清楚一点呢?斯宾诺莎就遵守一条很好的规则,那就是:他在表达事物性质时所用的词语,其含义绝不会背离该词语的一般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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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哲学的流传,其实并不是靠他可能具有的深刻思想,而是得力于他生动的文体和简明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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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德莱[9]就时常明确表示,他并不理解和他争论的对方所持的究竟是什么观点,而怀德海教授有一次也说,布拉德莱说的有些话令人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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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行人读哲学,就像手里没有平衡杆又要走钢丝,所以只要他能平安地从钢丝上下来,就谢天谢地了。但是,这游戏够刺激,即便要冒摔跟头的风险也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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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好些地方都听人说,哲学是那些高级数理学家的专门领地。这使我百惑不解。既然进化论学说认为,知识是为生存竞争的实际需要而发展起来的,那么和全人类利益密切相关的知识总和——哲学,又怎么可能仅仅属于一小群搞冷僻专业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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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不一定在品酒方面已训练得能准确说出二十瓶葡萄酒不同的生产年份、但照样能品尝葡萄酒的美味一样。 哲学并不是一门仅仅与哲学家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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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多数人只是间接地接受某些哲学思想,而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有什么哲学。但事实上,即使是最没有思想的人也有自己的哲学。第一个说「泼翻了牛奶,哭也没用」的老婆子,就是一个自成体系的哲学家。因为她这句话的意思,不正说明后悔是无济于事的这一道理吗?这里就显示出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决定论者认为你生活中没有一个举动不是由你当时是怎样一个人所决定的;你不仅是你的肌肉、你的神经、你的内脏和你的脑子,同时也是你的习惯、你的见解和你的各种各样想法。所有这些,不管你对它们知道得多么少,也不管它们多么矛盾、多么褊狭、多么荒谬,它们存在着,而且影响着你的行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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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感觉是他们各自从社会流行观念中获得的,同时又根据自己的经验稍稍加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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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却想形成我自己的思想模式,而且从年轻的时候起就想弄明白,哪些是我必须去面对的重要问题。我尽力想获得有关宇宙总体构造的知识;我想作出决断:我是否只需要考虑此生呢,还是只需要考虑来生?我想搞清楚:我是完全自由的呢,还是出于一种幻觉才自以为在按自己的意志行事?我想知道:人生是本来就有意义的呢,还是必须由我来赋予它某种意义?于是,我便开始杂乱无序地读各种各样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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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以为是地相信,宗教和上帝的观念是人类在进化过程中为生存需要而构想出来的,它们在过去——或许现在也是——体现为某种有利于种族生存的价值观,但那只能历史地予以解释而不能视为真实的存在。我虽自称是不可知论者,但在心灵深处,却把上帝看作是有理智的人必须加以拒绝的一种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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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只是机械力量的玩物,生存竞争就是它的推动力,那么我就不明白了,像人们曾经教导过我的善,到底还有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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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后得出结论:做人的目的不是别的,只是为了寻求自身的快乐,即使是舍己为人,那也是出于一种幻想,以为自己所要寻求的快乐就是慷慨大方。既然未来是不确定的,及时行乐便是理所当然的常识。我认定,是与非只是两个词,行为准则不过是人们为保护各自的利益而形成的一种习俗而已。自由的人没有理由非要遵循它们,除非他觉得它们对他并无大碍。那时流行格言,于是我也把自己的信念写成一句格言,用以自勉:「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只是别让警察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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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寻找的也是这么一本书,一本能使我一劳永逸地解决一切疑问的书。解决了一切疑问,我就可以放手去建立自己的生活模式了。我从古典哲学家读到现代哲学家,希望在他们那里能找到我想得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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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哲学家给我的印象是,尽管他们学识渊博、推理严密、分类精细,但是他们各自持有这样那样的观点,却不是因为出于理性的思考,而是由于他们不同的气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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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希特[11]曾说,一个人持怎样的哲学观点,取决于他是怎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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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很希望相信,却还是不能像他们那样,相信真理就是我们用来达到实用目的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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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否有用,它们总是存在着。此外,他们还说,如果我因相信上帝的存在而得到了安慰,那么上帝对我来说就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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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另一方面,我却发现伯兰特·罗素[14]写的东西不但清晰易懂而且语言优美,读来使人心旷神怡。我不胜钦慕地读他的书。我很愿意把他当作我所要寻找的向导。他知识广博而且通情达理。对于人的弱点,他很宽容。但我及时发现,他是一个不太明确方向的向导。他的心智游移不定。他就像一个建筑师,当你要想有一所房子住时,他先劝你用砖头来造,接着又向你提出种种理由来证明为什么应该用石头而不是用砖头来造;而当你同意应该用石头来造后,他又提出同样充足的理由向你证明,唯一可用的材料是钢筋混凝土。最后,你连头顶上的一个顶篷也没有盖起来。我要寻求的是一个首尾一致而且能自圆其说的哲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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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得出结论,我永远也不可能找到这么一本完整而能使我满意的书,因为这样的书只能是我自己的一种表达。于是我大胆妄为地决定,这本书必须由我自己来写。我找来那些为研究生攻读哲学学位所规定的必读书,一本本地细心研读。我想这样至少可以使我自己的写作有个基础。我觉得,有了这个基础,加上我四十年来积累起来的生活知识(因为我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正好40岁),再加上我准备花几年时间悉心研究一番哲学名著,我将有能力实现自己的愿望,写出这样一本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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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至少是现代哲学——只是专家们之间的事情,门外汉简直休想了解其中的奥秘。我要写这本书,就需要用二十年时间作准备,然后才能开始写,这样等我写完之际,大概也像阿那托尔·法朗士的故事中的国王一样,已经奄奄一息了,而我的这一番辛苦,到那时至少对我来说已不再有什么用处。 于是,我放弃了这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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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对哲学的兴趣是讲求实际的。他要知道人生的价值是什么,他该如何生活,他能赋予宇宙以怎样的意义。对这些问题,如果哲学家回避作出哪怕是尝试性的回答,那也是在逃避责任。现在,摆在一般人面前的最迫切的问题,就是有关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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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觉得奇怪的是,哲学家在讲到恶的时候,往往喜欢用牙疼作为例子。他们一本正经地指出,你不可能感觉到我的牙疼。看来,在他们舒适、悠闲的生活中牙疼是唯一能感受到的痛苦,因此我们似乎可以得出结论说,随着美国齿科医学的改进,整个问题将不必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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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他们看到过二个小孩是怎样患脑膜炎死去的,他们就会用另一种眼光来看待和他们有关的某些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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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让你留下这样的印象:把恶的问题看得郑重其事确实有点无聊,虽然不可否认恶的存在,但也不必对此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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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在一个高于它们的善里面起着部分作用,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在无形之中也是善。简而言之,恶只是我们的一种错觉,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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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就在那里,到处都有;痛苦和疾病、亲人的死亡、贫穷、犯罪、作孽、希望的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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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们作出的是什么解释呢?有的说,恶从逻辑上讲是必需的,否则我们无从知道善;有的说,世界从其本质上说就有善与恶的对立,两者从哲学上讲是相互依存的。神学家又怎样解释的呢?有的说,上帝使人间有恶是为了考验我们;有的说,上帝降恶于人间是为了惩罚人们所犯的罪孽。但是,我所见到的则是一个孩子无辜地死于脑膜炎。对此我只能找到一种在理智上和感情上都能接受的解释。那就是灵魂轮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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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一个人对自己的不幸总比对他人的不幸感觉强烈的话(就如哲学家所说,我不能感觉到你的牙疼),那么激起一个人义愤的却总是他人的不幸。对自己的不幸也有可能导致愤慨,却唯有满脑子「绝对」理论的哲学家才会对他人的不幸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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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多数人听到别人的恭维总会感到困窘。奇怪的是,虔诚的教徒们在奴颜婢膝地恭维上帝时,却以为他会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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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却把《祈祷书》里的那些赞美上帝的段落全都用铅笔划掉。他说,没有比当面讨好别人更恶俗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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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有感情的,人是脆弱的,人是愚昧的,人是可怜的;要他承受像上帝的愤怒这样非同小可的事情似乎太不合适。要宽恕他人的罪过并不很难,只要你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总不难看出是什么原因使他做了不该做的事,因而也总能为他找到辩解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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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宽恕受到他伤害的人,则要困难得多;那确实需要有不寻常的反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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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艺术家都希望有人相信他,但对那些拒不接受他的人也不发火。上帝却没有这样通情达理,他渴求被人信仰,其迫切程度简直会让你觉得他似乎需要用你的信仰来证明他的存在似的。他许诺给信仰他的人以恩惠,同时以可怕的惩罚来威胁不信仰他的人。至于我,我不能信仰一个因为我不信仰他就要对我发火的上帝。我不能信仰一个还不如我宽宏大量的上帝。我不能信仰一个既无幽默感、又不懂人之常情的上帝。普罗塔克[16]早就把这件事说清楚了。「我宁愿有人说,」他写道,「从来就没有、现在也没有什么普罗塔克,也不愿有人说,普罗塔克是个反复无常、动辄发火、为一句闲话就要报复、为一点小事也要恼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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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尽管人们把自己都不愿意有的种种缺点放到了上帝身上,但就此并不能证明上帝是不存在的。它只证明了,人们信奉的各种宗教只是在一片难以深人的密林里开辟出来的一条条死路,其中没有一条能通往那神奇奥秘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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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一种理由是认为人有完美事物的观念;既然完美也包括存在,因此完美事物必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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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部分和每一器官有其明显的用途和目的;这一切都清楚地说明,存在着一个有智慧的原因,或者说一个伟大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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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主义不需要证明,只需要内在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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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们自己就很乐于承认,艺术家也可能有这种感觉。还有,如我们所知,爱情也能产生类似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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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论者和怀疑论者在这方面是一致的,那就是他们都认为:不管我们凭智力怎样探索,一个神秘的大谜团将始终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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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自我主义使他不愿接受无意义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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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就像人生大沙漠上的几块绿洲,既然人在人生旅途中不知其他目标,就只好使自己相信,这些绿洲毕竟还是值得一去的,因为在那里他将得到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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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理想主义,有时在我看来,也不过是想借「真」的名义弄虚作假,以此满足他的自负心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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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一直以为只有美才能使生活有意义,以为人类在地球上世代相传,唯一能达到的目的就是不时地产生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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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只要米开朗琪罗在西斯廷教堂的天顶上画出了那些人像,只要莎士比亚写出了那些台词,以及济慈[22]唱出了他的颂歌,数以百万计的人便没有白活和白白受苦,也没有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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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先发现,美是个句号。当我面对美的事物时,我总觉得自己只能凝视和赞赏,此外便无事可干了。它们激起的情感固然高雅,但我既不能保持它,也不能无限制重复它;世上最美的事物最终还是使我厌倦。我注意到,我从那些带有实验性的作品中反而能得到较持久的满足。因为它们尚未臻于完善,我的想象力还有较大的活动余地。在伟大的艺术杰作中,一切都已尽善尽美,我不能再做什么,活跃的心灵就会因被动的观照而倦怠。我觉得美就像高山的峰巅;你一旦爬到那里,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再爬下来。完美无缺是有点乏味的。所以,不无讽刺的是:我们最好还是不要真正达到完美,虽然这是人人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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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里放满了被过去某个时代最具鉴赏力的人认为是美的东西,但这些东西在我们今天看来已毫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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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在我们认为美的东西里找到美的绝对性,那是枉费心机。美虽然能赋予生活以意义,却是不断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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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图从美学著述家那里得知,是人性中的什么东西有可能使人产生了审美情感,这种情感又到底是怎么回事。人们一再谈到所谓的审美本能,使用这个词似乎要表明,审美就如食欲和性欲一样属于人类的基本欲望之一,而且还具有一种特殊性质,即哲学上的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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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由于事实表明它和性本能也有很大关系(这一点已被普遍承认),因此那些在审美方面特别敏感的人在性欲方面也往往趋于极端,甚至是病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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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在身心结构中有某种东西使某些声调、某些节奏、某些颜色特别吸引人,也就是说,我们认为美的那些要素或许是出于某种生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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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性联想或者相对性联想是审美情感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联想才能解释丑的美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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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家说,你不应该因为一幅画或者一首交响乐使你充满情欲、或者使你怀往事、或者使你浮想联翩而感到激动,这话毫无用处。你还是激动了;因为这些方面同样是审美情感的组成部分,就像在均衡和结构方面非功利性地获得满足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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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在罗浮宫里观看提香[23]的《埋葬》或者在听《歌唱大师》[24]里的五重唱时,他的感觉如何?我知道我自己的感觉。那是一种激越之情,它使我产生一种智性的、但又充满感性的兴奋感,一种似乎觉得自己有了力量、似乎已从人生的种种羁绊中解脱出来的幸福感;与此同时,我又从内心感受到一种富有人类同情心的温柔之情;我感到安定、宁静,甚至精神上的超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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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自己,这样的激情又有何用?诚然,它是愉悦的,愉悦本身虽然很好,但又是什么使它高于其他愉悦,而且高得连把它称为愉悦都似乎在贬低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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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游戏便和诗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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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创作的人之所以创作是迫于内心的强烈欲望,他们往往只是表现自己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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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各自用得心应手的手段,如用笔、用颜料或者用黏土进行创作,其目的是要使自己从灵魂的重压中解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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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不可避免地充满了邪恶,若能有一方净土可供人们隐退一阵,那当然很好;但不是为了逃避邪恶,而是为了积聚力量去面对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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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美也是生活的一大价值的话,那么就很难叫人相信,使人们得以鉴别美丑的美感是某一阶层的人所特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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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无知的青年时代,也曾把艺术(其中也包括自然美,因为我那时认为——现在也依然认为——自然美是由人心自身创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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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还带着一种非常得意的心情认为,只有经过优选的人才能真正欣赏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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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再相信美是一小批人的世袭领地,而倾向于认为,那种只有经过特殊训练的人才能理解其含义的艺术表现,就像被它所吸引的那一小批人一样不值一谈。只有人人都可能欣赏的艺术,才是伟大而有意义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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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爱有两种含义:纯粹的、单纯的爱(也就是性爱),和仁慈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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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爱的人不再爱你了,这不是生活中的一个小小的不幸,而是一种简直不可原谅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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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的事实是,爱情是以一定的性腺分泌为基础的。绝大多数人的性腺都不会无限制地受同一个对象的刺激而经久不衰地分泌,再说随着年事增长,性腺也会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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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与其说令人兴奋,不如说使人安宁。我们是变化的产物,变化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难道作为我们最强烈的本能之一的性本能,就能背离这一法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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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力量在抓住我们时曾是那么强大,以至于我们总相信它是经久不衰的。一旦它变弱了,我们便自觉惭愧,觉得受了骗,就责怪自己不够坚贞,而实际上,我们应该把自己的变心看作是人类本性的自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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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带来的也许是人所能得到的最大的幸福,但却非常难得。爱情难得无忧无虑。由爱情讲述的故事,其结局总是令人忧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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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并不总是盲目的,因为没有什么事比死心塌地去爱一个你明知不值得爱的人更可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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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慈之爱并非把性的因素全然排斥在外,就像跳舞一样;某人去跳舞,是为了享受有节奏运动的乐趣,并不一定就是想和舞伴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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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很惭愧,自己竟然得出了一个这样平庸的结论。凭我对效果的直觉,我本可以用某种惊世骇俗的悖论、或者用一种会使读者发笑并以为是我特有的玩世不恭态度来结束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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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兜了一大圈,发现的仍然是人人熟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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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些伟大的历史人物,如但丁、提香、莎士比亚和斯宾诺莎等,要对他们表示敬意,最好的方法是把他们当怍我们的同时代人,和他们亲密无间,而不是对他们顶礼膜拜,这样才是真正表示我们的最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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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真正的善时,我仍会情不自禁地肃然起敬。在这种情况下,我对那些难能可贵的行善者便不再像通常那样,认为他们往往是不太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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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冷漠的世界上,无法躲避的邪恶始终包围着我们,从摇篮直到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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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幽默感对命运的悲剧性和荒诞性所作的反驳。善和美不同,永远不会达到尽善而使人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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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行为并不以追求幸福为目的;即使后来得到幸福,那也是幸运所至。我们每一个人有时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明知自己的做法眼前不会、将来也不会带来幸福,但还是那样做了,因为我们认为那是正确的。
文章作者 种瓜
上次更新 2019-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