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党人文集
文章目录
— 汉密尔顿; 杰伊; 麦迪逊 《联邦党人文集》
-
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
-
他们的明显利益在于反对一切变化,因为那些变化有可能减少他们在州政府中所任职位的权力、待遇和地位;另外还有一类人,他们出于不正常的野心,或者希望趁国家混乱的机会扩大自己的权力,或者认为,对他们来说在国家分为几个部分邦联政府的情况下,要比联合在一起有更多向上爬的机会
-
然而,对于有这种性格的人,我并不打算详述我的意见。我清楚知道,不分青红皂白,随便将哪一路人的反对(仅仅因为他们所处地位会使他们可疑)都归结于利益或野心,不是实事求是的。天公地道,我们必须承认,即使那样的人也会为正当目的所驱使。
-
在推翻共和国特许权的那些人当中,大多数是以讨好人民开始发迹的,他们以蛊惑家开始,以专制者告终。
-
自由、尊严和幸福
-
我的动机必须保留在我自己的内心里。我的论点将对所有的人公开,并由所有的人来判断
-
再没有比政府的必不可少这件事情更加明确了;同样不可否认,一个政府无论在什么时候组织和怎样组织起来,人民为了授予它必要的权力,就必须把某些天赋权利转让给它。
-
这份非常合适和方便的遗产,决不应当分裂为许多互不交往、互相嫉妒和互不相容的独立国。
-
最后把他们共同努力和全体一致同意而产生的方案提供给人民,并向人民推荐。
-
在一个明智而自由的人民认为必须注意的许多事物当中,为自己提供安全看来是首要的事情
-
在一个有效率的全国政府领导下,一个和谐的联邦能为他们提供可以想象的对付外来的战争的最好保证。
-
战争的正当起因,多半由于违犯条约,或直接侵犯。
-
专制君主往往在他们的国家无利可图时,制造战争,为的只是私人打算和目的,例如渴望军事上的荣誉,报复私仇,野心,或者为了履行能加强或帮助自己家族或同党的私人盟约。
-
他们还知道,当这种动机起作用的时机到来时,不愁没有进行掩饰和辩解的托辞。
-
党争就是一些公民,不论是全体公民中的多数或少数,团结在一起,被某种共同情感或利益所驱使,反对其他公民的权利,或者反对社会的永久的和集体利益
-
消除党争原因还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消除其存在所必不可少的自由;另一种是给予每个公民同样的主张、同样的热情和同样的利益。
-
关于第一种纠正方法,再没有什么比这样一种说法更确切了:它比这种弊病本身更坏。
-
自由于党争,如同空气于火,是一种离开它就会立刻窒息的养料。但是因为自由会助长党争而废除政治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由,这同因为空气给火以破坏力而希望消灭动物生命必不可少的空气是同样的愚蠢
-
只要人类的理智继续发生错误,而且人们可以自由运用理智,就会形成不同意见
-
由于保护了获取财产的各种不同才能,立刻就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和各种各样的财产占有情况;而由于这一切对各财产所有人的感情和见解的影响,从而使社会划分成不同利益集团和党派。
-
造成党争的最普遍而持久的原因,是财产分配的不同和不平等
-
有产者和无产者在社会上总会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债权人和债务人也有同样的区别。土地占有者集团、制造业集团、商人集团、金融业集团和许多较小的集团,在文明国家里必然会形成,从而使他们划分为不同的阶级,受到不同情感和见解的支配
-
管理这各种各样、又互不相容的利益集团,是现代立法的主要任务
-
没有一个人被准许审理他自己的案件,因为他的利益肯定会使他的判断发生偏差,而且也可能败坏他的正直为人。由于同样理由,不,由于更充分的理由,人的团体不宜于同时既做法官又做当事人。
-
对各种财产征税的分配,是一条看来需要极其公平的法令,然而恐怕没有一条法令能为居于统治地位的党派提供更大的机会和诱惑来践踏正义的准则了。它们每使处于劣势的派别多负担一个先令,就给他们自己的腰包里节省一个先令。
-
开明的政治家能够调整这些不一致的利益,使之有利于公共福利,这种说法是徒劳的
-
如果党争所包括的人不是多数,可用共和政体的原则来求得解决,这就是使多数人用正规投票的方法来击败其阴险的企图。
-
这是使这种形式的政府摆脱长期受到的耻辱最为迫切需要的东西,从而能使这种政府为人们尊重和采用
-
赞成这种政府的理论政治家错误地认为,如果使人类在政治权利上完全平等,同时他们就能在财产、意见和情感上完全平等。
-
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两大区别是:第一,后者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余公民选举出来的少数公民;第二,后者所能管辖的公民人数较多,国土范围也较大。
-
捣乱成性的人、本位主义者或别有用心的人,可能用阴谋、贿赂以及其它方法首先取得参政权,然后背叛人民的利益
-
由于人民的选举比较自由,选票也就更能集中于德高望重的人的身上
-
社会愈小,组成不同党派和利益集团的可能性就愈少;不同的党派和利益集团愈少,发现同一党派占有多数的情况就愈多;而组成多数的人数愈少,他们所处的范围就愈小,他们就更容易结合起来,执行他们的压迫人民的计划
-
即使意识到不正当的或卑鄙的目的,相互交往也往往由于需要赞同的人数相应地不信任而受到阻挠。
-
我们到底应该采用什么方法来切实保持宪法所规定的各部门之间的权力的必要划分呢?
-
这样来设计政府的内部结构,使其某些组成部分可以由于相互关系成为各守本分的手段。
-
使各部门的成员对其他部门成员的任命尽可能少起作用。如果严格遵守这条原则,那就要求所有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最高长官的任命,均应来自同一权力源泉——人民
-
因为在该部门任职是终身的,所以必然很快消除对任命他们的权力的一切依赖思想。
-
各部门的成员在他们的公职报酬方面应该尽可能少地依赖其他部门的成员。如果行政长官或法官在这方面并非不受立法机关约束,他们彼此之间的独立只是有名无实而已
-
用这种种方法来控制政府的弊病,可能是对人性的一种耻辱。但是政府本身若不是对人性的最大耻辱,又是什么呢?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
-
以便彼此有所牵制——使各人的私人利益可以成为公众权利的保护者
-
第一,在一个单一的共和国里,人民交出的一切权力是交给一个政府执行的,而且把政府划分为不同的部门以防篡夺。在美国的复合共和国里,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两种不同的政府,然后把各政府分得的那部分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因此,人民的权利就有了双重保障。两种政府将互相控制,同时各政府又自己控制自己。
-
正义是政府的目的。正义是人类社会的目的。无论过去或将来始终都要追求正义,直到获得它为止,或者直到在追求中丧失了自由为止。
-
以发生时并不违法的行为为根据加以惩办及任意拘禁公民的作法,历来是暴政所善用及最恐怖的手段。
-
不经起诉、审判而剥夺一人生命或强行没收其财产乃是粗暴恶劣的行为,必须立即引起全国对暴政的警惕;但秘密拘禁、匆匆投人入狱,其痛苦不为人知或被人遗忘,事件不公开、不引人注目,故为专制政府更为危险的手段
-
既然并未授权政府如何限制出版自由,则何必声明不得限制之?
-
各州的行政与立法机构均可监视联邦政府各部之雇员;彼等有权设立正规而有效的情报系统,决不会无法了解其派往联邦各种会议的代表的所作所为,
-
“国家不因政府形式之改变而失掉任何权利,亦不因之而解除其任何义务。”这是明显的常识,也是公认的政法原则。
waiting…
文章作者 种瓜
上次更新 2022-07-10